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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举行
更新时间:2011-12-26 浏览次数:7914
 

         12月23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举行《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12名由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市民组成的听证会代表就是否应该对一些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实行强制回收等议题展开讨论。

  近年来,随着正规回收站点的减少,在小区内设摊点收购废品的人员成为个人交售再生资源的重要渠道,但是这些人员以外来人员为主,一般没有相关证照。有代表建议,流动收废人员确实为居民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压力,不过应该有基层政府对收废人员加强引导和监督管理。

  目前,上海废弃物品回收主要包括旧书、旧报纸、碎玻璃、饮料瓶等有成熟定价机制的品种,不过,废旧电池和灯管等一些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品种,还有技术上可以再利用的品种,如牛奶盒、纺织品等却没有实现有效回收。为此,《草案》拟规定,由市发改委牵头对本市市场上销售的部分产品和包装物制定强制回收目录,并对回收方式进行规范。要求超市、大卖场等销售者以收付押金、以旧换新、赠与小礼品等方式参与资源回收的推广普及。大多数代表都对这一规定表示支持,认为确定生产者责任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制度的通行原则,上海可以针对本市销售的产品,立法明确生产者具有废品回收的责任。

  听证会上,多位代表还表示,再生资源的回收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利用,是准公益性质,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保障和扶持,并应该加大再生资源回收的科研技术。市民代表韩晓伟还建议,应该在《中国达人秀》、地铁等广告中插播公益广告,加大回收废品的宣传力度。居委会和物业还可以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废物回收的场地和渠道。

        “对流动收废人员的引导和管理,是否必要可行?”在12月23日举行的《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围绕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收废“游击队”展开了热议。

  据介绍,去年全年,全市各类再生资源回收量达720万吨,同比增长24%。其中,除了正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外,收废“游击队”成了个人交售再生资源的重要渠道。他们以来沪人员为主,一般没有相关证照。

  收废“游击队”怎么管?听证代表陈学新、朱葛等认为,对于从事非法收购经营活动的人员应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对于在小区或相对固定场所进行收废的人员,可以通过身份登记、发放工作牌等举措加强管理。曲阳、薛梅等听证代表则建议回收企业与流动收废人员建立起“挂钩式”管理,掌握其信息并进行业务指导,规范他们的收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