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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废旧汽车回收街非法经营数年 相关部门扯皮
更新时间:2012-09-05 浏览次数:1628
 
     我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规定:“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同时,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另外,《关于加强报废汽车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9]572号)里也特别强调:“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但是,上述规定在琼海市却形同虚设。

  位于琼海市泮水路两侧短短数百米的路段上,竟有10余家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厂扎堆一起,尽管这些加工厂全部不具备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但却公然回收大型客车、货车、救护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甚至是军车;有的加工厂将拆解下的废旧汽车发动机等部件转手销往内地市场。令人不解的是,这些非法回收厂为何能在此安然生存数年?面对上述乱象,琼海市有关部门表现“淡定”,面对记者反映的情况推诿扯皮。

  市民反映 10余家非法汽车回收拆解厂存在多年

  近日,知情人士吴先生向商报热线反映,位于琼海市泮水路两侧约500米的路上,有10余家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厂在此扎堆。虽然这些加工厂均不具备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但他们公然回收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并将拆解下来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销往外省市场。

  “这些厂已经建了很多年了,琼海本地人都知道这个地方,省内相关企业也都知道琼海有这些厂。对于送来的车辆,他们不管来路,只要送来就照单全收。”吴先生称,由于这些加工厂收购和销售废旧汽车及配件根本不需要任何门槛,因此,泮水路两侧的废旧汽车回收厂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形成了一条黑色利益链。省内很多业内人士都知道这个“市场”,尽管琼海当地有关部门也早有耳闻,但是这些废旧汽车回收厂却一直过得很“滋润”。

  吴先生告诉商报记者,因为不需要什么手续、门槛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所以,包括省内一些大型公司都会将报废汽车卖到这里。

  这些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厂不仅污染了周边环境,而且给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这样一种现象全市都知道,附近县市都有人来此买卖废旧汽车,难道琼海市有关部门会不知情吗?”吴先生认为,非法废旧汽车拆解行为的猖獗,说明当地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记者暗访 非法报废汽车回收厂啥车都敢收

  昨日上午,记者根据举报情况来到琼海市泮水路附近的废旧汽车市场进行暗访时发现,市民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有的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厂公然回收大型客车、货车、救护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甚至还有军车;有的加工厂将拆解下的废旧汽车发动机等部件转手销往内地。

  琼海职业中专学校位于琼海市泮水路边,就在该校门前不远处,就有三四家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厂。记者走进这些厂的加工现场时,对陌生人的出现,工人们并不提防。这几家废旧汽车回收厂开在一起,整个大院面积有两三千平方米,周围没有院墙。

  记者看到,拆解现场尚有很多未及拆解的报废汽车,包括货车和客运车。一辆带有“海汽”字样的客车被拆得只剩车头,一名工人正在高温天气下,利用乙炔对车架进行切割,记者在旁边就可以闻到一股浓浓的焦糊味。旁边还有3辆客车,车身上也写有“海汽”和“海汽旅游”字样。工人称,一辆25座左右的小型客车回收价在1万元左右。

  一名工人穿着满是油污的工作服,用锤子敲打被拆解下来的车轮,附近放着一台破旧的“丰田14B”柴油发动机。记者指着这台发动机问:“如果买下这个发动机,要多少钱?”工人称至少要1万元。记者称发动机太破旧了,这名工人称:“你不买照样有人买。”他介绍说,这台发动机会卖到内地。当记者问这样的发动机除了当废铁使用外还有何用处时,工人称,如果当废铁卖就不值钱了,“你别看这发动机破旧,卖给内地的买主后,他们是要出口的。”这名工人称,这些发动机几经倒手后,会出口卖往一些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

  随后,记者又来到距离上述废旧汽车拆解厂不远处的另外一处市场,现场除了有客车(这些客车上有“海汽”“国旅”字样)、货车外,还有回收的救护车、油罐车,甚至还有一辆老式的绿色军用卡车。加工现场所有的工作人员对陌生人的出现都毫不防备。

  离开现场时,记者根据捡到的一张回收厂负责人的名片,拨打了上面的电话,称有一辆25座的小客车欲出售。对方先问“是不是黑车”,然后称现在市场价格不高,如果车况还可以的话,可以出价1万元。

相关法规 从事报废汽车回收须获得相关资质

  记者在暗访中发现,上述多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扎堆在一起,均没有名号。知情人士吴先生向记者透露,实际上,这些厂均没有取得相关资质,个别厂即使有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也不包括“废旧汽车回收拆解”。

  记者了解到,我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办法》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此外,由国家商务部、公安部等五部局所发的《关于加强报废汽车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9]572号)还特别强调,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显然,上述报废汽车回收厂,是在公然从事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早在2011年4月,海南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五部门就向全省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报废机动车监管的通知》,公布了一批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而上述报废汽车拆解厂均不在此列。

  部门说法 工商局将介入调查 如情况属实将依法取缔

  琼海市商务局:局长让找分管副局长,并称不知其电话

  针对上述暗访情况,昨日中午11时半左右,记者致电当地主要监管部门琼海市商务局,向麦局长反映情况。麦局长听了记者介绍的情况后,让记者找分管的卢(音)副局长,并告诉了一个办公电话,但记者拨打电话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再次拨打麦局长的电话,麦局长称卢副局长可能已经下班。当记者向麦局长打听卢副局长的电话号码时,麦局长竟称“不知道”,随后挂断电话。

  琼海市工商局:会牵头介入查处,若属实将依法取缔

  昨日下午,记者又将暗访情况向琼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作了反映,随后,正在外地学习的该局王副局长给记者打来电话,认真听取了记者反映的情况后表示会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他表示,他将于次日回琼海,会让工商部门牵头及时介入查处;如果情况属实,将会依法对上述废旧汽车加工回收拆解厂予以取缔。

  岛评 违法拆解成规模折射监管缺失

  有资料显示,一辆报废汽车的污染量是正常车辆数十倍以上,其产生的废油气、废塑料和电池等多种废弃物,若不经严格处置,将对环境造成极大影响。同时,已报废的整车或零部件一旦流入市场,给道路交通安全和再生资源利用将带来严重隐患。

  非法私拆滥解,没有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对周边土壤、大气、水源产生的污染可想而知。除此之外,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汽车现象,最终会导致报废汽车流入黑市。因此,国家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获得资质,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琼海市泮水路众多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之所以能够形成规模且存在多年,在当地及周边县市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很能说明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

  这些非法废旧汽车拆解厂,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能够堂而皇之地公然回收拆解并销售各种废旧汽车部件,合理的解释也许只有两种:一是“有人罩着”,二是监管部门麻木和懒散。而面对记者反映的情况,琼海市有关部门所表现出的“平静”和“淡定”,更是令人不解和不安。

  如今,全省上下正在重拳整治官场“庸懒散贪”,琼海市有关部门在对报废汽车市场监管所表现出来的“从容淡定”,可以说是对整治行动的一种挑战和藐视。

  新闻链接 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 问责部门正职负责人

  我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规定: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发现不再具备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及时撤销有关证照的,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部门正职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