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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不是增加企业负担
更新时间:2014-08-01 浏览次数:1187
 

       最近有些企业反映,项目规划时环保局不进行环评审批,等项目建成后,环保部门去看,认为不符合环保规定,要求企业整改,造成企业时间、成本的耗费。

      环评是法律的要求,是一道硬杠杠,环评审批是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职责。若论个案,可能确实存在某地环保局工作人员在环评审批时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从全局来看,把
环保部门履行环评监管之责,要求企业整改说成是增加负担,则是一种误解。
  

     如果企业在项目规划时根本就没有制作环评报告书,怎么能抱怨环保局不进行环评审批?没有环评报告书或者环评不合格,项目审批部门怎么能轻易放行?项目建成后,环保部门认为不符合环保规定,要求企业整改,是在履行监管之责,并无不当。

      不做环评,或者没有通过环评审批,就去实施规划、开工建设项目,都是法律不允许的,但是在现实当中,未批先做的事情屡见不鲜。环保部门发现问题,也拿涉事者没办法,只能责令其整改,补办环评手续。环评本来是审批规划和项目是否可行的前置关口,却经常被“先上车,再补票”搞得有名无实。

      对于环评,明年将要实施的新的《环境保护法》不仅规定编规划、上项目应当环评,不做环评不得实施规划、开工建设,而且规定违法后要承担的几种法律责任和处罚情形。这比过去有了很大的进步。各级环保部门和公、检、法部门,要广泛宣传,提高人们的守法意识,同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逐步改变环评违法成本低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