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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延续本市废弃油漆涂料桶处置试点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2-24 浏览次数:1822
 

各区环保局、市固废管理中心、市环境监察总队,各有关单位:
自本市试点开展废弃油漆涂料桶处置工作以来,非法处置废弃包装桶案件明显减少,为进一步保障环境安全、降低环境风险,规范本市废弃油漆涂料桶处置,经我局认真研究,自2017年2月1日起,延续本市废弃油漆涂料桶处置试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处置对象
本市工业企业产生的废弃油漆涂料桶(金属桶)。

二、处置承担单位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是试点处置承担企业,由该公司二炼钢转炉试点处置废弃油漆涂料桶。处置量为12000吨/年,处置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管理要求
(一) 宝钢股份继续做好试点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应按照许可证单位的相关管理要求,加强规范化建设;明确废弃油漆涂料桶的接收标准和处置价格,报市环保部门备案;完善内部运营管理,明确废弃油漆涂料桶的接收、运输、暂存、处置操作流程,确保过程规范和生产安全;做好接受处置情况记录、联单管理和台帐,实行季报制度;做好废弃油漆涂料桶的日常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工作,正常运行处理处置设备,加强烟气排放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废弃油漆涂料桶预处理环节的污染控制,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加快推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各项准备工作。以规范、安全、风险可控为目标做好试点工作,以综合利用为目的切实解决本市废弃油漆涂料桶处置问题。
(二)市固废管理中心继续做好试点处置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试点期间,将宝钢股份纳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管理,加强对宝钢股份的日常监管及处理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监管。同时做好危险废物转移信息系统的对接,确保危险废物转移网上备案和转移联单正常运行。
(三)各区环保局做好辖区内产生单位监管和服务工作。根据企业情况,加强源头监管和预防,杜绝废弃油漆涂料桶源头流失以及随意丢弃现象发生,强化对企业废弃油漆涂料桶的处置指导。
市环境监察总队加强对市管企业废弃油漆涂料桶源头监管。市环保局做好试点处置工作的跟踪和协调工作。

联系人:市环保局污防处  沈  静
电  话:23115659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