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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胡剑萍:《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的修订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
更新时间:2017-09-14 浏览次数:1191
 

为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加快拆解行业管理改革,商务部将积极推动国务院法制办修订《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表示目前修订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重点推进三方面改革。


一、取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总量控制合理规划布局的要求,实行先照后证的制度。

二、允许旧件进入流通,开展绿色汽车消费。

三、是废除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价格计价的规定,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

与此同时商务部正在组织修订办法相配套的国家标准,修订过程中,商务部重要把握三项选择:


1.突出可行性,根据我国地区参与较大的行情,对于不同地区分档进行管理,提出不同产能设计,经营面积设施设备要求;

2.体现前瞻性,在企业产能设计方面,采取与地区保有量和地区拆解能力双协调管理模式,增加电动汽车要求,为未来也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3.提高针对性,针对回收拆解过程中安全环保隐患问题,增加了安全环保相关要求,针对电动汽车易燃易爆的特性,在电动汽车及动力蓄电池存储方面提供技术要求。

最后,胡剑萍表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汽车流通体系,需要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多方共同努力,加强行业改革,加强行业引导,完善体制改革,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管理,这也是所有行业同仁共同的努力方向。


相关内容:各地将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推动汽车全生命周期建设


9月9日,2017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在天津隆重举办。包括国家政府部门领导、汽车行业精英、主流媒体等在内的1000余人出席了会议。在主论坛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女士针对当前国内的二手车发展问题作了解读。

此前,国内各地对二手车的流通设置了限迁政策,导致大量二手车,尤其是国三以下的车辆无法跨区域流通,只能在本地低价消化。这造成了大量二手车销售无门,流通遇阻。限迁政策的存在直接导致:消费者无车可买、全国二手车大流通格局难以形成。

2016年3月,国务院发布 《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 ,要求当年5月底前,全国299个地级市除京津冀、江浙沪、长三角三大区域的15个城市外,其它省市应该无条件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报送各地限牵取消的情况。但截至目前,各地“解限”的进度仍然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