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省(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日前决定,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础较好、成绩突出、发展目标明确、管理体制健全的108个县(市)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江苏省句容市名列其中。
据了解,绿色能源示范县的可再生能源年开发利用总量必达到15万吨标准煤以上或户均1吨标准煤以上、现代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占农村生活用能比重的50%以上,包括小水电、风电、沼气及生物质气化和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液体燃料、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国家将对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予以支持。
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旨在通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立农村能源产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等措施,为农村居民生活提供现代化的绿色能源、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