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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更新时间:2020-04-23 浏览次数:644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秦波

  电话:(010)66556810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杨伟伟、秦承华、夏青

  电话:(010)84943214

  传真:(010)8494313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邮政编码:100012

  邮箱:wry@cnemc.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征求意见稿)

        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征求意见稿)

        5.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征求意见稿)

        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