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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医疗废弃物 5被告一审获刑
更新时间:2011-01-06 浏览次数:2003
 
        医院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被人清运后,进行分类、加工,数量高达30余吨,随后出售给收购塑料废品者。1月3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当地关注的非法买卖医疗废弃物案作出一审,分别以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对被告人陆某、罗某等5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不等。

  法庭审理查明,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期间,被告人陆某、罗某在负责清运曲靖市某医院的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过程中,违反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法规,多次从医院废物储存间将一次性输液器、线袋、注射器及其它塑料废弃品等医疗废物共计31.8吨私自运出进行囤积,并先后卖给收购塑料废品的被告人蔡某、高某夫妇13.4吨,卖给被告人王某、韦某夫妇18.4吨。收购废弃物品后,几名被告人将医疗废弃物长期堆放于出租房、简陋的大棚内及门前的空地上,同时,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加工,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麒麟区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陆某、罗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被告人蔡某、高某、王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基于五被告人犯罪情节及量刑情节不同,法庭分别作出前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