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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1400
 

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即日起至5月中旬,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两种方式,对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4月23日,召开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启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推动法律在上海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一是法律学习宣传普及,配套法规、规划的制定等情况。二是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情况;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及回收利用等情况;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处理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置管理、执行有关固体废弃物技术标准等情况。三是执法监督及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四是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议企业责任都要明晰。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抓手。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要认真做好新固废法中的第二十二条跨省转移备案工作,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提高迎检标准,注重工作细节,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全力准备,确保迎检工作顺利进行。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