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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将海洋塑料垃圾治理纳入“十四五”重点工作
更新时间:2021-09-03 浏览次数:362
 

8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强调,生态环境部牵头编制的《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将“推进海洋塑料垃圾治理”等内容纳入“十四五”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发布的消息显示,每年都有多达1200万吨塑料垃圾最终流入海洋,预计至2040年将增加两倍.

在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介绍到,海洋垃圾污染防治是全球沿海国家普遍面临的挑战。联合国环境署的报告指出,大约80%的海洋垃圾来源于陆地,20%左右来源于人类海上活动。陆地上的垃圾特别是塑料垃圾,一旦进入海洋之后,在海洋环境中的留存时间长、治理难度大尤其在台风等极端天气影响下,海洋垃圾随强风和潮汐聚集上岸的现象比较普遍,当前主要的解决手段还是加强源头治理、采取预防措施并且一旦发现后就要予以及时清除。


张志锋指出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海洋垃圾污染防治,近年来会同有关部门主要推进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严格塑料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源头治理去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建立了跨部门的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依法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完善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落地。由此,各行业源头防控塑料污染合力逐渐形成,海洋垃圾的源头减排力度不断加强。


2、将海洋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统筹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推进沿海农村生活垃圾、河岸河道垃圾治理,防止塑料垃圾进入海洋环境;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大力推进渤海海洋垃圾污染治理,开展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常态化防治。同时,生态环境部牵头编制的《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也将“推进海洋塑料垃圾治理”等内容纳入“十四五”重点工作任务。


3、推进沿海地方政府海洋垃圾防治工作指导沿海地方建立健全“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实施海洋垃圾入海防控与专项整治。目前环渤海三省一市、福建省和海南省等均已建立“海上环卫”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海洋垃圾的及时清理和常态化监管。


台风过后的海滩垃圾清理问题,沿海市县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也高度重视,比如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浙江省舟山市、上海市等相关管理部门在台风过后都及时组织开展了海滩垃圾清理工作。福建省创新性开展九龙江入海垃圾漂移轨迹的预测预报,为提前做好暴风雨携带垃圾入海污染防范等提供支撑。

4、加强海洋垃圾防治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部每年通过“六五环境日”、“六八世界海洋日”及其他系列活动,会同新闻媒体和公益组织,加强清洁海洋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清洁海滩行动。


随着公众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人们支持和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主动性越来越强。每年台风过后,沿海环境保护组织和居民已经成为清洁海滩垃圾的重要力量。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海洋垃圾防治的社会合力已经初步形成,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海洋垃圾防治制度机制,指导督促沿海地方做好塑料垃圾污染源头管控与入海防控,加强海洋垃圾清理整治与监督管理,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限塑、减塑、治塑行动,共建共享“碧海蓝天,洁净沙滩”的美丽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