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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可回收物管理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6-10 浏览次数:20
 

关于印发《上海市可回收物管理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可回收物管理工作,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效益与规模显著提升,我局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可回收物管理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上海市可回收物管理提质增效若干措施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相关附件

· 上海市可回收物管理提质增效若干措施.doc

上海市可回收物管理提质增效若干措施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计划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可回收物管理工作,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效益与规模显著提升。现提出如下措施。

规范公益投放收集容器设置推进落实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规范化设置,全市居住区、村生活垃圾投放点位(不包含户前投放点),干垃圾、湿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应成组设置,鼓励配置较大容积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以满足泡沫、纸箱等大件可回收物的投放需求。收集容器须统一标识标志。

二、优化惠民回收服务体系。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指导街镇加强对回收服务点场地支持,科学选址布局,优化惠民回收、智能回收、流动回收等多种服务模式的回收体系,打造便民惠民15分钟回收服务圈。各居住区(村)固化回收服务模式并公示,2026年8月底前,实现可回收物“公益投放”与“惠民回收”服务全域覆盖。到2028年,全市新增1000个智能回收箱,实现自助与人工互补、定点与流动结合,有效提升居民交投交售可回收物的便利性。鼓励有条件的区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专项回收体系,开展单品类及其他特殊品类回收工作。

三、提升低价值可回收物托底保障能力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前提下,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指导各方通过签订稳定长期用地合同(保障运营所需期限)、结合环卫或其他设施布局等方式,确保中转站、集散场用地与运营稳定。逐步将临时性场地上的中转站、集散场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因地制宜推动场站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低价值可回收物分拣、处置能力。2027年底前,通过释放集散场综合效能,整合末端处置资源,畅通并稳定市内(外)低价值可回收物处置渠道,补齐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短板。鼓励龙头主体企业建设标志性集散场。

四、健全“公益投放”源头收运机制指导居住区(村)、单位组织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可回收物分类知识宣传、投放行为引导、入户指导等活动,强化定时定点值守,持续引导居民按照可回收物分类标准,准确分类,正确投放。指导主体企业主动加强与居住区(村)、单位的对接协调,明确集中交付点,落实“公益投放”可回收物定期收运。指导物业企业加强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日常清洁、满溢巡查、及时驳运,推动将分类投放“一小区一方案”纳入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对于无固定投放点的里弄、老旧小区等区域,由属地环卫管理部门指导主体企业,对接环卫作业企业通过临时设桶、定时收运等方式,确保可回收物应收尽收。

五、提升“惠民回收”服务品质。指导主体企业规范公示内容和服务流程,面向居民提供全品类可回收物交售服务,做到价格透明、交售便捷,切实满足居民日常交售需求。强化智能回收设备日常巡检、故障维修和清运调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兑换渠道畅通。鼓励主体企业创新与保洁员合作模式,提升居民交售可回收物的便利性。建立“惠民回收”服务评价机制,依托“沪尚回收”平台等渠道,收集居民反馈,及时处理投诉建议。

六、实现全链条计量数据监管指导主体企业规范回收计量管理,在源头回收、中转、集散场配备具有自动采集与实时上传“沪尚回收”平台功能的计量器具,落实回收品类、低价值分类、重量、流向等关键信息全流程计量和自动采集与实时传输,2026年8月底前,完成各环节计量数据接入平台。加强主体企业回收计量作业流程和平台数据监管,确保各环节计量精准、规范,数据实时上传。低价值可回收物实行名录管理并动态调整,主要包括废玻璃,废塑料中的杂塑和泡沫,废纸张中的杂纸和纸塑复合包装,废织物以及废木类等。

七、健全行业年度评议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主体企业人力、场地、车辆、设备、作业等方面运营监管力度,及时清理失能失管的智能回收设备,确保主体企业运营满足辖区内的回收服务需求。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主体企业服务质量年度评议,评议结果真实公正并作为主体企业招标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创新源头回收多元激励模式基于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原则探索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与碳普惠的衔接机制。募集各方资源,进一步发挥“沪尚回收”平台公益服务作用,建立可回收物“公益投放行为激励”机制,激励居民主动分类投放可回收物行为。推动“沪尚回收”平台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鼓励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产品,赋能规范化、规模化的可回收物主体企业发展。鼓励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的机制作用。

九、落实“以效定补”补贴机制以低价值可回收物实际回收量和服务实效为核心评估指标,各区结合实际,优化完善低价值可回收物专项补贴政策,对低价值可回收物指标量部分和服务覆盖面落实托底性补贴,确保回收体系稳定运行。创新居住区(村)投放点督导员、志愿者激励方式,强化可回收物投放值守与引导作用,鼓励将志愿者激励与居(村)垃圾分类实效评估结合,更好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十、升级平台赋能智慧监管与服务推进“沪尚回收”平台迭代开发。服务市民群众,通过智能推荐回收点、记录交投信息、处理投诉评价等功能提升回收精准度与便捷性。赋能企业管理,统一服务标准,采集并追溯可回收物全链条数据,维护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场运营服务信息,筑牢监管数据基础。强化政府监管,归集末端资源化利用信息等行业数据并实施全流程监管,实现回收、中转、资源化利用全过程追溯。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管理平台数据安全。

一、构建综合保障长效运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区协同,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推进方案,将可回收物行业管理以及主体企业运营实效,纳入区级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评估指标体系。指导各区进一步规范主体企业招标工作,签署运营服务协议,构建可回收物全链条监督体系,确保主体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流量流向清晰可溯,保障回收体系稳定运行。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推广活动,提升居民参与可回收物分类的积极性。

来源: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