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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处理基金再受关注 征收标准或调低
更新时间:2011-05-26 浏览次数:1474
 
        业内关注的废弃电器处理基金标准,日前传出新消息:考虑到行业实际情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稿中,对原定征收标准进行了调整,各类产品均有所降低,同时对于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及使用环保材料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予以减征基金。

  征收标准有望调低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条例》的重要配套法规,《管理办法》还在制定过程中。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将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都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基金的缴纳义务。同时,缴纳的基金可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第一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中,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5类产品被纳入征收范围,这意味着,这5类产品的生产企业、进口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将根据销售量按季度向相应的征收机关缴纳基金。

  目前,《管理办法》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此前形成的意见稿中设定的征收标准为:电视机20元/台、电冰箱15元/台、洗衣机8元/台、房间空调器8元/台、微型计算机13元/台。而在日前形成的征求意见稿第三稿中,对以上征收标准作出了调整,新确定的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包括便携式微型计算机、一体台式微型计算机、台式微型计算机用显示器等)10元/台。

  同时,《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及使用环保材料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予以减征基金。“这样就能够促使生产者尽量向绿色设计、绿色生产靠拢,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材料的使用。”中国家电协会理事长姜风表示。

  征收标准考虑到行业情况

  据记者了解,基金征收标准之所以作出调整,是因为考虑到行业的实际情况。姜风表示,合理的回收处理基金征收水平,应从废家电实际的回收处理规模出发,考虑不同产品应承担的回收处理费用,同时还要考虑系统管理成本的分摊,兼顾生产企业的承受能力。在回收处理基金起步阶段,征收水平不宜过高。

  以电视机征收标准为例,据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目前电视机利润率普遍偏低。中国电视机产业年产值近2000亿元,占电子信息产业的比重达23%,但面临着核心技术缺失、产业链不完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渠道商两端挤压、CRT电视需求骤减以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等多方压力,整机产品价格不断走低,企业盈利能力普遍偏弱,近年来行业平均利润率始终徘徊在2%左右。2009年,在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政策的支持下,行业平均利润率略有提高,约为2.5%。即便如此,部分电视机的利润仅有一二十元。

  但是在我国,废弃电视机的处理成本一直居高不下。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调研显示,一台废弃电视机的处理成本主要包括回收成本、运输成本、处理成本和主要污染治理成本,合计为80元-110元。不过该协会行业发展部主任冯晓曦分析说,上述回收处理成本是在目前回收环节混乱不畅、处理企业开工率极低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果能建立高效的回收体系和合理的处理企业布局,经过测算,电视机的回收处理费用将大幅下降。

  此外,据测算,电视机经过拆解处理后,能够销售的主要包括各种塑料件、钣金件、玻璃、线路板和铜线等,可获得的收益总值约50元。

  据此,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根据每台补贴50元测算了处理基金的规模。2009年电视机回收量在600万台以上,如果每台补贴50元,则每年需要补贴基金3亿元,再加上15%的管理费,则对基金总需求为3.45亿元。同时,近5年来,国内电视机市场年销售量始终保持在4000万台左右,市场容量趋于稳定,市场销售以产品升级为主导。按照每年4000万台、每台征收10元测算,则每年征收的基金总额为4亿元。

  因此,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在其《废弃电视机回收处理基金研究》报告中指出,基金的征收必须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企业的承受能力,必须有利于保护产业的健康发展。综合电视机生产企业承受能力、处理企业的处理成本以及回收成本,现阶段我国废弃电视机征收的合理水平应为每台不超过10元。

  同时,目前国内骨干彩电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基本能够满足欧盟RoHS指令的要求,极大地减轻了废弃电视机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同时,生产企业要承担供应链改造、工艺改造、污染物控制等一系列成本的增加。因此,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建议,对能够满足《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电视机逐步减免征收基金。

  记者还了解到,家电协会通过测算,推荐的合理征收水平为:冰箱6元/台,空调4元/台,洗衣机4元/台。

  监管机制待明确

  尽管基金的征收标准尚未最后敲定,但是各界对基金的监管都表示出了强烈的关注。“中国中小家电品牌众多,生产多数以贴牌为主,这些企业偷税漏税情况比较严重,如果从销售环节或采用税收形式征收基金,有很大难度,监管难以进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研究所副所长林翎这样表示。

  姜风也认为,基金的监管环节是最重要的,也是难题最多的。如何保证基金100%落实到位,真正用于废旧电器的回收处理,是需要多方探讨的问题,现在各个研究部门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她表示,目前能确定的是监管必须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实现信息公开,例如拆解的具体数量和补贴是否到位等信息必须进行网上公示。对受补贴企业每年回收和处理的各类废弃家电的数量及接受补贴资金的相关信息,也应该在网上公开,接受各方的监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研究所许江萍处长也认为,对于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而言,信息透明是保障各方相互监督及维持公平的前提,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信息向全社公布,并以此为基本原则设计基金监管工作的程序。

  还有业内专家认为,对基金使用的监管一定要靠他律,而不能靠自律。监管体系建设应该学习日本和我国台湾的经验,尝试建立稽查队巡视制度,3个月一轮换。稽查队的运行费用由基金委员会负责,与地方和企业不存在工资及人事关系,敢于执法、把关,有效保障基金用到刀刃上。某家电企业相关负责人呼吁,希望监管渠道更加透明和多样化,让生产企业也享有一定的监管权。

  据了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已经开始着手对废旧电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研究,其中针对征收环节的信息系统基本模型已经建成,针对发放部分的系统还在研究中。林翎介绍说,该系统主要是支持基金收取的管理,生产企业可以就产量和产品信息进行备案,基金管理者通过信息系统可以掌握企业每月的产量,再用这套系统的数据与企业交付的资金核对,如果发现缴纳的额度和实际生产数量不符,可以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反向审查。

  ●链接

  废弃电器综合利用有五大难题



  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3月2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已拉动全国家电消费突破1500亿元,销售新家电近 4000万台,回收旧家电4116.1万台。家电以旧换新销售新家电数量、销售额和回收旧家电数量较去年分别增长27.2%、28.9%和26.9%。

  据了解,目前我国每年淘汰的四大类家用电器就达2000万台,加上使用更新周期只有2-4年的电脑、手机等高科技电子产品,以及不断涌现的质优价廉的新型家电产品,使得我国家用电器的实际年报废更新量已高达2500万台以上。如何有效地进行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回收处理,已经成为当前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及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所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为此,国家高度重视相关技术的开发和产学研结合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废弃电器电子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也被列入其中。据了解,2009年10月,由科技部牵头组织了我国第一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年战略联盟,并设立了一些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专门从事绿色清洁的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技术开发和产学研结合工作。另外,2003年,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成立了贵金属深加工及其应用专业委员会;2005年,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成立了贵金属再生专业委员会,江苏省也成立了贵金属深加工技术及其应用重点实验室和电子废弃物资源循环工程中心,据了解,这两个机构均设在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中国工程院院士黄崇祺表示,再生工业是阳光产业,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将达到1200万吨。他透露,“十二五”国家废物资源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将于近期发布。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周全法教授认为,在我国,包括电子废弃物在内的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法律法规基本上已经建立完善,但是在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领域还有五大问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一是行业管理难。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一般与其他废弃物再生利用混为一体,很难分出一个新兴行业,以至于出现了各大协会都在搞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类的专业委员会,造成政出多门,说法不一。二是污染问题严重。电子废弃物的资源性与污染性并存,人们过多地关注了资源性,对处理处置过程的污染性重视不够。三是绿色清洁的电子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难度大。四是全民对于废弃物的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分类管理、分类处理难以落到实处。五是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国家鼓励和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和操作。

  黄崇祺指出,再生有色金属产业要实现质的突破,更要解决系统的工程问题,只要一个环脱节,就会影响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