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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海峡两岸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与设备展览会暨论坛
更新时间:2011-07-06 浏览次数:1527
 
时间:2011年9月22-24日
地点:北京展览馆 西苑饭店
  指导单位: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办单位: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财团法人台湾绿色生产力基金会
  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
  台湾区资源再生工业同业公会
  支持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商务部台港澳司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社团管理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台湾事务办公室
  协办单位: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海尔集团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中国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
  中高杰创(北京)应用技术研究院
  大连环嘉集团
  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
  承办单位:
  北京当代联合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海峡两岸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的产业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两岸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和行业发展,共享绿色商机,经协商,两岸携手共同在北京举办“2011年海峡两岸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与设备展览会暨论坛”。届时,两岸政府官员、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知名企业高层领导及行业专业人士等将出席。
  展览范围:
  1 电子废弃物拆解技术及设备;
  2 电子废弃物深加工技术及设备;
  3 电子废弃物回收、分拣技术及设备;
  4 污控减排与环境保护技术及应用;
  5 循环经济与综合利用技术及应用;
  6 大型电子产品生产型企业;
  7 资源节约型生态园区等;
  8 再生资源科研院所与金融服务。
  相关活动:
  1 新闻发布会
  2 开幕式
  3 欢迎晚宴及晚会
  4 2011海峡两岸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发展论坛
  5 2011海峡两岸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合作与技术交流会
  6 领导参观展览专场
  7 北京市中小学生参观展览专场公益活动
 
2011海峡两岸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发展论坛
  时间:2011年9月22日 10;00-18;00
  地点:西苑饭店
  主题:两岸携手、走向共赢─电子废弃物的产业化道路
  2011海峡两岸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合作与技术交流会
  时间:2011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
  地点:西苑饭店
  北京市中小学生参观展览专场公益活动
  时间:2011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
  地点:北京展览馆
  
  CCTV2现场直播报道
  大陆政策支持鼓励:
  大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中指出: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加强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水平、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1月1日起,大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新政策对回收处理企业在技术设备、拆解能力及污染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大量具体的规范化要求。
  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电子产品具有更新换代快的特性,使得电子废弃物已经成为了工业化过程中增长最迅速的废弃物种类。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与拆解将迎来新的高峰。
  从数量上看,2003年起,大陆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500万台计算机和7000万部手机报废。报废量年均增长20%。但数量庞大的电子废弃物并未被充分利用,目前大陆进入循环体系的废弃物还不足10%。
  从价值上看,电子废弃物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其中含有铜、铝、铁及稀贵金属、玻璃、塑料等。据悉,1吨随意搜集的电子板中,分离物可有139千克铜、19千克锡和0.5千克黄金。2010年大陆资源再生利用产业总值达到8000亿元。
  两岸合作商机无限:
  大陆每年电子废弃物商机可望高达4000亿元至5000亿元。
  台湾电子产业发达、处理电子废弃物的技术居世界前列,台湾每年电子废弃物再利用商机为500亿元。
  大陆一直希望与台湾合作处理电子废弃物,台湾有技术、大陆有市场,两岸有望在电子废弃物与电子清洁生产技术的合作中探寻绿色商机。
  新闻媒体积极支持:
  大陆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CCTV-1、中央电视台CCTV-2、中央电视台CCTV-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国环境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信息中心、《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杂志、新华网、人民网、百度、新浪、腾讯、搜狐、谷歌以及台湾地区驻大陆14家新闻媒体和香港凤凰卫视、香港商报等。
  参展程序:
  1 填写好“参展申请表”,并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交到组委会。
  2 组委会收到“参展申请表”后,向参展单位发出正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3 按照参展合同通过银行电汇向组委会交付50%的展位费作为展位定金或100%支付展位费,以确定展位位置,剩余部分不迟于2011年9月1日前付清。途中退展,定金或展位费不退。
  4 展台确认后,组委会向参展单位邮件或寄发《参展商手册》,手册中包括展品运输、展台设计搭建、住宿安排、物品租赁、广告服务、申请签证等信息。
  5 台湾展商,由主办方统一发函办理入关手续。
  6 展位预定遵循“先后确认”原则,但组委会必要时有权调整。
 
展商服务:
  会刊登录企业简介(不超过300字);邀请参加开幕式及有关活动;网上宣传;参展商胸卡;午餐;展台搭建及拆撤(仅适用标准装修展台); 24小时展场保卫;展场清洁等。
  广告服务:
  1 会刊广告:
封面:¥10000元
封二:¥ 6000元
扉页:¥6000元
封底:¥ 8000元
封三:¥ 4000元
插页:¥3000元
  2 展馆广告:
  展馆外空飘广告、广场墙体广告牌、通道展板广告、馆内展板广告、馆内吊旗广告。
  3 证件、门票、资料袋广告等。
  4 指定礼品。
  5 代发企业资料。
  6 宴会赞助。
  (详见www.dzfqw.org www.crra.org.cn)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七层
  邮编:100052
  联系人:赵晓萍 13311298191
  电话:010-64229104
  邮箱:13311298191@189.cn
  网址:www.dzfqw.org www.crr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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