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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废旧家电进入报废高峰期 绿色拆解成难题
更新时间:2011-07-20 浏览次数:3409
 
        回收利用废家电,对于我国推进再生资源战略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国内正规的废家电拆解企业,因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于今年底结束,极有可能面临“无米下锅”的窘境。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废旧家电进入报废高峰期,回收拆解难题亟待解决,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正规军面临饥荒

  目前,我国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活动基本上处于自发且无序的状态,个体商贩在利益驱动下低价收购废旧家用电器,与正规军“抢食”。

  从河南来北京的老秦就是摇着铃铛,踩着三轮车走街串巷,收购废旧家电的“野战军”中的一员。

  见到他时,这位从业11年的“旧货回收专业户”正悠闲地坐在改装后的三轮车上抽烟。

  “周围小区里谁经常卖旧货我都心中有数,谁家是出租房子的房主,谁家有爱拾掇的老人的,这些都得认识,来一趟,总不会空手而归。”老秦说,现在所处的朝阳区望京利泽西园小区就是他经常“蹲点”的地方之一。

  在老秦递过来的名片上,“回收业务范围”的头一项就印着“旧电器”,此外,废铜旧铁、旧报纸也收,承包拆迁也有。

  老秦说,他原来就在北京亚运村一家旧家电回收公司工作,公司迁址后就出来单干。“多劳多得,挣的钱多多了”,收回去的旧电器“都会按质量情况分级处理”:能修的尽量修,然后卖给二手市场;实在不能修的,就自己拆了卖零件。

  “干得多了,拆拆补补都没问题”。说起自己的技术,老秦一脸自豪。

  这种走街串巷,遍布废旧家电回收市场的收废“游击队员”,在李学亮眼中却是另外一番印象。作为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指定拆解处理企业之一的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李学亮直叹“流动商贩泛滥,正规企业却吃不饱”。

  李学亮说,中心的货源来自苏宁、大中等电器销售企业,按政府制定的收购价格回收。由于企业要加装环保的拆解设施,成本很高,在回收价格上又没有优势,拿货也不多。“中心上半年业绩差很多。每天最多只能收到六七百台废旧电器,一天约有2500台的缺口。算下来,连挣回设备、人工成本都够呛。”

  更让李学亮担心的是,“以旧换新”新政结束后,没了政策扶持,原有的由生产企业、销售商、正规拆解企业构成的废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将遭受更大的考验。“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后,由于国家有补贴,生产企业或商场大都能回收到废旧家电,像我们这些正规拆解企业也能通过正规渠道拿到货源。但新政一旦结束,废家电会更多通过民间回收渠道,流向二手市场和小型拆解作坊,正规拆解企业拿货将更难。”

  环保问题更突出

  在中国家电协会副秘书长徐东生看来,货源并不是废旧家电回收拆解问题的关键,“环保问题其实更突出”。

  目前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业内人士预计,到“十二五”末期,“五大件”年报废量将达到1.6亿多台。

  “电子电器报废量肯定是越来越多”,徐东生认为,尽管有很多因素影响正规拆解企业的货源,但从整体上说,回收量不是问题,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却显得更加迫切。尤其是一些没有资质的流动商贩用简单工具拆解电器,由于处理方式落后,只回收铁、铜等部分易于回收的零部件,而金、银等一些宝贵资源没到充分回收利用,造成资源浪费。此外,回收作坊采用加热、露天焚烧等落后手段进行拆解,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李学亮也有同样的担心。

  以拆解废旧电视为例,一台废弃的电视机拆解后,可分为塑料类、线路板等几类。不同的零部件物理性质不一样,所用的处理方式也不同。有的需要经过拆解、破碎等物理处置,此时固体拆解即可。有的则要经过电解、金属精炼等化学处置,这就需要深度拆解。“产品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如果加工时不能很好处理,其危害甚至比直接把废品扔了还要大。没有一定的环保设备不能随便干。”李学亮说。另外,拆解完后的电路板、偏转线圈等材料还需要卖给有再生资质的企业才能进行处理。

  完善立法是关键

  徐东生认为,新政结束后,短期内肯定存在大量回收家电的小作坊对这一市场的侵扰。如果停止实施“以旧换新”政策,应该研究建立一个公益基金,对正规回收、拆解企业所要支付的环境成本进行补贴,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副秘书长秦立东则认为,加快立法进程,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化是关键。

  “当前的政策规定所有的废旧家电回收后都要进行拆解,不太符合国情。”秦立东认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具有多样性的消费层级,拥有庞大的二手电子电器产品市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回收的电子电器进行分级管理。“不应该所有的都拆解,应该允许可以维修的电子电器经维修合格后出售。”

  她介绍,当前二手电子电器市场主营产品种类繁多,来源广泛,销售产品没有旧货标志,多数产品厂家不保修,保修责任多由销售方承担,从业者多为个体经营人员。由于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目前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生产、经营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消费者权益没有保证。因此,需要国家出台有关政策、标准加以引导。

  据了解,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对电子废物的回收处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积极的经验。德国、芬兰、荷兰等国家的积极实践,为欧盟“两项指令”的出台和实施提供了积极的支持。日本包括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在内的“静脉产业”也成为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支活跃力量。美国有近20个州颁布了废弃家电填埋的禁令。

  秦立东认为,这些国家在电子废物回收处理上建立了专门的法规和体系进行管理,投入资金研究、开发综合利用技术并使之产业化。“可见政府的重视、政策的支持、法律法规的保障至关重要。这些经验我们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考。”

  秦立东还建议,可以建立电子电器产品再制造企业试点。选取有积极性的专业再制造企业,由这些企业进行专业化再制造,并对再制造产品承担质量保证责任。选取附加值较高、产量较大的电子电器产品进行再制造试点。通过试点,找到适合国情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综合利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