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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更新时间:2018-01-15 浏览次数:1368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土壤函[2017]1986号

关于征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适应新形势下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部决定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进行修订。

  为充分了解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做好修订工作,现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www.chinalaw.gov.cn)

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

(网址:www.mep.gov.cn)

进入首页“互动交流”,点击“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

邮政编码100035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swmd@mep.gov.cn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

联系人: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聂志强、岳波 

电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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