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八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在行业中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有效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和谐发展,逐步建立促进诚信经营的有效工作机制,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从7月1日起开始接受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拟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布,届时将通过协会网站、会刊、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和推广,为营造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协会本着为会员服务的原则,在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培育树立一批消费者满意、工商关系和谐、严格守法、诚实守信、管理科学、服务周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开拓创新的信用示范企业,使之成为行业诚信经营的排头兵,从而带动全行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二、参评对象
处于非关、停持续经营状态一年以上的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会员企业。
三、评价原则
自愿、公开、公平、公正、不收费。
四、实施方式
由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邀请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专家组成评价小组。
五、评价标准
根据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制度,借鉴其他行业协会工作经验,遵循简单性、可比性、公开传播性的原则,由评价小组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对受评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实际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六、信用等级
会员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即AAA级、AA级、A级、B级、C级。
七、申报程序
1、会员企业登录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sh-recycle.org/articledetail.asp?id=3241)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登记表》(附件1)。
2、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会员企业也可提供其他有助于展示自身信用状况的材料。
八、评价结果应用
在市商务委的支持下,将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会员企业推荐给相关政府部门,并将评价结果纳入本市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和支持。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报名表.doc
附件2:企业需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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